馬來西亞出生的電影導演蔡明亮的「台北三部曲」也具有這種特色。
但我知道若是我這樣做, 法警就會在一秒鐘內用警棍將我制伏。接著普爾闖入了上鎖的前門,拖著她進入另一間臥房,將她甩在床上。
」瑪莉.芮諾斯一邊啜泣一邊答道。」我可以聽見他這麼說,就如同他之前和我說話的方式,當我問他是否跟我入獄的案件有關時,他的那句「不,老兄,不是我。」他用枕頭蓋住她的嘴巴,阻止她繼續說話,他往她的下體移動並性侵了她。珍妮佛.湯姆森先站上證人席,她看起來比以前還更堅決,無論菲爾如何嘗試軟化她,她還是非常堅強。我有不祥的預感,畢竟這個法官先前已經裁定,以一個全是白人的陪審團來審判我並沒有問題,同時也讓兩位被害女性全程同時待在法庭中,聽著彼此的證述內容。
菲爾解釋說,「證據審查程序」就是由律師將所有關於普爾的證據在法官面前提出, 而不是在陪審團面前。文:珍妮佛.湯姆森(Jennifer Thompson)、羅納德.卡頓(Ronald Cotton)、艾琳.托尼歐(Erin Torneo) 在法庭裡,我看到了我媽媽。不是板球的狂熱球迷可能會覺得這點格外引人注目,但板球迷幾乎都不會為此感到驚訝。
除了幾個明顯的例外,像是美式足球的曼寧父子(Manning)和美國職業籃球NBA的柯瑞父子(Curry),不然,這兩種運動也都不太常出現同一個家族內有多位選手的情形。究竟是代表出生就有,或是人類皆有,還是無法改變,或是演化結果,還是特殊基因所致?這些全都是不同的特性,彼此並沒有互相包含在內。賽車(安德烈蒂家族〔Andretti〕、勞達父子〔Lauda〕、佩帝家族〔Petty〕、保魯斯父子〔Prost〕、史都華父子〔Stewart〕⋯⋯)和冰上曲棍球(豪家族〔Howe〕、胡爾家族〔Hull〕、理查茲兄弟〔Richards〕、蘇特家族〔Sutter〕⋯⋯)都是很明顯的例子。對運動迷來說,先天影響還是後天影響的爭論是經常出現的話題。
所有的人類特徵都取決於遺傳和環境兩者的交互影響,而正如哲學家保羅.格瑞菲斯(Paul Griffiths)長久以來所提出的主張一樣,「與生俱來」特質的通俗說法只會更加混淆視聽。不過,無論是哪一本都沒有獲得真正決定性的勝利。
馬修.施雅德(Matthew Syed)是代表英國的前桌球選手,在《Bounce:一萬小時的神奇威力》一書中主張,菁英運動家會因為年輕時投入的超量練習而表現出眾,而不是因為他們擁有的基因。這種情形也不只限於英格蘭隊。大衛.艾普斯坦(David Epstein)則以《運動基因》(The Sports Gene)中的證據回應,證明在許多運動中最有成就的競賽選手,不論身體還是生理都異於常人。格瑞菲斯指出,「與生俱來特質」的一般概念,包含著許多不同的概念。
2015年的澳洲隊內就包含兩個兄弟(米謝爾與尚恩.馬胥〔Mitchell and Shaun Marsh〕),兄弟倆的父親也曾為澳洲隊效力過。)的遺傳和環境因素分開來看,就像在問你家浴室的面積有多少取決於長度,和有多少取決於寬度一樣──如果你仔細想想,就會發現這是個不怎麼精明的問題。這個爭論難以解決並不讓人感到意外。這一切究竟是怎麼回事?難道這些氏族全都幸運獲得了某種特殊板球基因的祝福嗎?還是需要有對的家族背景,才能學到一流的板球技術?在尋求這些問題的解答時,我們將得到一些令人意外的結論,除了能深入探討先天與後天之爭外,也能更清楚瞭解任何遺傳成功案例背後的原因。
而這些只是家族中有三位或三位以上對抗賽選手的一小部分,只有兩位選手的家族,合計可高達上百個。首先,提出某些運動能力究竟是「與生俱來」還是「後天習得」的問題,就是在白費力氣。
文:大衛・帕皮諾(David Papineau)先天、後天之爭與運動世家2015年,澳洲板球隊到英國進行巡迴賽時,英格蘭板球隊中有三位選手,分別是斯圖亞特.布羅德(Stuart Broad)、喬尼.貝斯托夫(Jonny Bairstow)、大衛.維利(David Willey),三人的父親本身就曾為英格蘭隊效力過。「冰球先生」戈迪.豪(Mr Hockey Gordie Howe)在整個1970年代效力的球隊,正是兩個兒子馬帝(Marty Howe)與馬克(Mark Howe)待的隊伍。
「與生俱來」一詞依照平常的使用方式,太過模稜兩可,無法用於進行嚴肅的探討。自由車界似乎也有不成比例的選手,彼此間有親屬關係。)世代相傳運動和其他運動之間的這種差異,將會成為瞭解運動世家現象的關鍵。例如,拿足球來說好了,雖然有一些出名的足球氏族,像是馬上就能想得到的查爾頓兄弟(Charlton)和費迪南德家族(Ferdinand),卻比不上更具有世代傳承運動特色中充斥的親屬關係。類似的少見家族關係也出現在美式足球和籃球中。想要將影響斯圖亞特.布羅德每分投球率(譯註:每分投球率〔bowling average〕指平均每一出局會失幾分,因此愈低代表投球手的表現愈好。
(正如預期,在他的論據中,籃球和田徑運動都特別突出。其他流行板球的國家也都是如此,這些如王朝名號般的姓氏,在歷史中源源不絕於耳:穆罕默德家族(Mohammad)和可汗家族(Khan)、曼喬雷卡家族(Manjrekar)和羅伊家族(Roy)、海德利家族(Hadlee)、黑德利家族(Headley)、查佩爾家族(Chappell)、波洛克家族(Pollock)。
(重申一次,2015年,英格蘭加上澳洲板球隊中的22位最佳選手,就有五位的父親參與過國際板球賽事。板球並不是唯一會世代相傳的運動。
Photo Credit:AP/ 達志影像「冰球先生」Gordie Howe的雕像,以及他的兩個兒子Marty Howe與Mark Howe。)兩本書都相當吸引人
他說:「我早就不讀了。」過了幾天,我見到某位曾與我有同樣興趣的朋友。但如果問題換成,坐一天火車,打算帶什麼書,我相信,很多人就要提到通俗小說了。」我瞧瞧他,他頭髮已經半禿了,穿著件有條紋的運動衣,正懶洋洋地靠在椅子上,左手親親熱熱地守住自己皮帶上方的肚子,彷彿那是他的寶庫。
有個著名的問題:如果您幹了壞事,被放逐到孤島上,隨身只能帶三本書,您會選擇帶什麼呢?我曾想搜集對這個問題的回答,記了幾個,懶病一發,就罷手了。隨後,我們大家都共同感到非常快活。
不過呀,有一次有個人一定是喝酒喝多了,講起小時候讀《說唐演義》的事,同席的好幾個人,異口同聲,不但都承認熱愛過那書,還把書中的好漢排名背了出來。「情節推動」(與性格或命運推動相對)是界限之一,這界限當然也是漸近的。
一比較我們立刻發現,通俗小說不經看。要知道,在場的都是社會棟樑,有一個還隨身帶著鋼筆呢。
我想:「也許第二個想法是對的⋯⋯」之所以這麼想,是在我的印象中,對通俗小說的興趣,隨著年齡的增長而消減。這個說法可能沒什麼普遍意義,可能只出自部分的觀察,可能只是人生經驗的豐富,使我們的興趣分散了,可能只是我們懶得找新的小說看,而舊的小說又看膩了。在歐洲,現代小說的形式確立之前,幾乎所有小說,包括最偉大的一批作品,都是以情節為最主要推動力的。我們喜歡講的是自己閱讀《精神現象學》(Phenomenology of Spirit)的辛苦,或對《咆哮山莊》(Wuthering Heights)的深沉感情,不喜歡講一晚上看五本武俠小說的經歷。
是的,大多數通俗小說,只能讀一遍,因為它是情節驅動的,知道了情節,再讀未免無味。在灑滿讀者快樂的淚水的一頁,我們讀到大衛和他的愛人把喜訊告訴姨婆時的可愛場面:「我摟著愛格妮,走到我姨婆的椅子背後,我們兩個都俯身靠在她上面。
再說,我確實知道有些年紀比我還大的人,對那些「玩意兒」一直興致很高呢。他的眼神,只在掃過桌上的酒杯時,才偶爾熱情流露。
」想了想,又有點沮喪:「也許我只是老了。狄更斯的《塊肉餘生記》(David Copperfield),是許多讀者都熟悉也十分喜歡的。